试论信息化技术在人民法院的实践与应用

作者:王菲 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9-7-22 22:43:50 点击数:
导读:试论信息化技术在人民法院的实践与应用王菲点击量:91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摘要】人民法院的网络信息化建设,是建立高效、协调、规范的工作机制和管…


 
试论信息化技术在人民法院的实践与应用

 

             王菲

点击量:91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

【摘要】
人民法院的网络信息化建设,是建立高效、协调、规范的工作机制和管理体制,进一步提高司法效率的重要途径。它是人民法院在审判流程、司法政务、队伍管理等各个方面,推广和应用以计算机网络为中心的科学技术,构筑由计算机网络硬件和软件实现的法院信息资源共享优势,利用信息技术传播速度快、存储量大、查询快捷和信息资源共享的优势,实现以科技手段智能化辅助法官办案的系统工程。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和信息网络化技术的发展和应用,网络信息化管理已经给我们法院的审判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带来了深刻的影响和巨大的变化。本文作者从回顾本单位信息建设入手,对人民法院的信息化建设进行了简要分析,列举了当前人民法院在进行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建议,希望对人民法院的信息化建设有所裨益。

【关键字】
信息化 人民法院 问题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广泛应用,网络的普及已经渗透到各个领域,法院信息化建设面临着机遇和挑战。如何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来建设新型法院、提高司法能力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我们不断探索创新数字化管理新机制,着力构建规范化的科学管理体系,走出了一条“管理手段数字化、管理载体网络化、管理内容科学化、管理制度规范化、管理机制标准化”的科技强院之路,使我院司法保障能力不断提升,执法行为日趋规范。通过三年多时间的努力,我院研发制作建成了一个视野“前瞻性”、内容“实用性”、操作“先进性”的数字化信息管理平台,构架了一个门类齐全,功能多样,容法院审判管理、队伍建设、干警培训及法院文化建设于一体的法院工作网络数字化管理平台。在加强法院基层建设上探索出一条“以先进的科学技术建院,以现代的司法理念育人”的审判数字化之路。实践使我们感到,为公正与效率的主题服务是人民法院网络化建设的根本职能,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是法院信息化建设的主要任务。加强法院的信息化建设,用规范的网络去促进法院方方面面管理的规范是一个划时代的课题。

一、高标准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信息化应用的实效性
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法院信息化建设,把科学发展观的普遍原理贯穿于审判信息化建设的全过程,真正解决审判信息化建设的目标、模式与途径等宏观战略问题,才能加速推进审判方式的现代变革。1、坚持科学发展观,立足自主研发,实施爱民法院数字化品牌战略我们在三年多的时间里,建立了涵盖法院全方位工作的网络数字化管理平台,以网络技术支持规范法院各项管理。
一是构建审判数字化管理软件平台。从2004年初开始运行数字化管理至今,经过三年多的不断探索与实践,我们基本上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法院综合数字化管理体系。软件平台分为内外网两大部分,内网分为两类:一是采用软件公司开发制作的产品如审判流程管理软件、电子诉讼卷宗系统、电子文书系统等。二是我院技术人员自主研发制作的数字化管理平台。围绕审判中心工作开展法院的数字化管理,是我们研发设计数字化网络管理系统的基本理念,遵循审判规律、突出针对性和管用性、易于操作是制作的基本宗旨。其中有干警的教育培训系统、网络考试系统、司法文件数据库系统、司法警察管理系统、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系统、电子数据传输系统、综合平台系统等。我院司法警察的数字化科技强警经验,受到最高法院警务部的充分肯定。外网上,我们开发了爱民区法院网站系统并自己架设主机服务器。
二是构建后续研发管理系统的长远规划。反映法院司法行政工作的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系统软件已经运行二年多时间。它使法院的行政管理、后勤管理全部纳入微机化管理,使法院管理中最无序、最庞杂的行政管理和后勤管理进入到一种有序、规范的状态之中。目前,我们已经着手开发法官绩效管理评价体系,系统逻辑图已经构架完毕,其设定了5个子系统,14个考核指标,该系统将全面反映法官的工作实绩和司法能力。此外,列入研发计划的还有案件质量、效率评估系统等。
三是构建全员数字化网络意识的形成。从实践看,信息化建设的难点之一就是网络意识的养成。任何一个法院、任何一个部门都有一部分人对网络建设带有排斥心理,难以形成一种全员意识,网络就难以发挥其应有的效益,甚至会造成网络搁浅。因此我们把网络意识的培养放在重要位置。首先,党组一班人统一认识,形成核心意志。每次办网络培训班时党组一群人首先坐下来,先当学生,身先士卒,发挥带头作用。其次以中层干部和年轻同志为主形成骨干层,形成一个覆盖各庭室的骨干层面,以确保网络正常运转,同时发挥他们的辐射作用。三是按岗位的不同有针对性地定期培训,除领导班子,中层干部,一线审判人员外,连司机、食堂管理人员也不放过,形成人人学网络,人人用网络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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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与时俱进,以信息化建设促进法院规范化建设信息化是法院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强化审判管理,实现公正高效司法的有效手段,几年来,我们的体会是紧紧把握四个出发点加强信息化建设。
一是从有利于构建现代法院的审判管理机制出发,加强信息化建设。我们在审判网络建设初期就提出了以公正与效率为中心,现代司法理念,管用的工作管理机制和先进的网络技术相结合,审判管理、队伍管理、干警培训及法院文化建设同步上网共同运作的现代法院指导思想。在实际建设中,把公正与效率的基本元素,如公开、透明,公正等都在网络中得到体现,解决了以往法院建局域网只是停留在单机间的文件共享及相互传输,而是以审判流程为走向,以各审判环节为节点形成一张覆盖整个审判工作的现代法院的审判管理网络。
二是从有利于建立客观公正的人性化管理体系出发,加强信息化建设。在实践中我们注意建立数字化的网络监管系统,对干警执法行为进行规范和评价,尽量避免在干警评价中过多的人为因素干扰,最大限度实现公平、公正。如我们开发的法警管理评价系统和正在研发过程的法官绩效评价管理系统都充分利用了网络优势对干警的德、能、勤、绩实行全方位、多层面的考核与评价。与传统的考核方式相比,它更准确、更公平、公正。
三是从有利于运用网络技术提高法院管理工作的科技含量出发,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必须加大法院的数字化建设力度,提高管理的科技含量。我们从审判工作实际出发,以实际应用为重点,做到以实际应用引导和带动开发,以开发促进使用。设计研发出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符合法院工作特点的审判管理系统软件,使法院的各项管理全部应用了现代的科技手段,提高了管理水平和效果。
四是从有利于运用科技手段为人民群众服务出发,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按照实用先进、亲和便捷的原则,加强国际互联网站的建设,开展法制宣传、为公众提供法律查询、诉讼指南、电子公告等便民服务,使司法环境进一步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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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网络为依托,构筑法院数字化管理的基本框架目前,我们在对网络进行改造的同时,提出了实现四个整合的网络建设设想:即以法官管理评价系统为中心,形成对法院各类人员管理机制的整合;以司法行政管理为龙头,实现对司法装备与后勤工作管理的整合;以质量效率评价管理系统为主要内容,实现对审判工作管理的整合;以干警培训为切入点,实现法院文化建设、职业道德建设整合。基本建成了虚拟的“数字化爱民法院”。
一是建立信息化审判管理平台。数字化管理的作用首先体现在审判流程管理上,探索建立自动检测、自动警示、动态监管的管理机制是法院实现数字化管理的突破口。实现微机立案、微机分案、微机排期,杜绝人工分案的随意性,把好案件立案关。
二是建立了网上互动式干警培训体系。我们自行开发设计的数字化教育培训程序中包括网络考试系统、司法文件数据库、电子图书阅览室、数字化多媒体教室,还有智力挑战、司法考试及对外交流和培训数字化考评系统等。我们自行开发设计的网络考试软件,可以即时生成成百上千份内容不同的试卷,干警可直接登录到考试中心,答题完毕,提交答卷,计算机自动判分并给出正确答案。建网以来,我们利用这一灵活、便捷的考试形式开展经常性的业务和政治考试。利用数字化电教媒体教室,将各类审判业务讲座及各种专题报告以数字影像方式置于网上,把语音、图像、文字三种知识载体有机结合。我们还建立了藏书13万册的电子图书馆;建立的司法文件数据库相当于每名干警人手有一份司法文件选编,能及时查询和掌握最新的立法动态。我们在网络中建立了法官论坛版块,采取网络式研讨沙龙,只要干警在办理个案中遇到法律适用上的难题,都可以登录网络求援。全院干警都可以在网上对该法律适用问题通过发帖来发表自己的意见,形成共识,将调研最大限度与审判实践结合,让调研成果迅速转化。
三是建立了动态的干警考评机制。我们在网上开设了目标管理专栏,廉政教育专栏以及警示教育活动专栏,对干警进行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廉政意识的教育。网络“曝光台”,对本院出现的不规范执法行为和违纪行为进行曝光,对干警进行遵纪守法教育。为了强化考评工作透明度,把考评方案中规定的考评内容在网上进行数字化处理,如制定了执罚通报数据库、调研信息报导数据库、案件结案生成库,这些内容全在网上,置于全院监督之下,使领导和干警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做出工作决策。
四是建立了网上法院文化园地。根据新形势下干警文化知识结构和心理因素的变化以及精神文化需求的多样化,多层次的趋势,把文化建设作为网络建设的重要内容,注意网络内容的多样化和益智性,在网络里不仅有供你攀援的法学阶梯,还有思想交流的情感驿站;不仅有研究审判的法官论坛,还有体现文化内涵的动感地带;不仅有正规的法律考试,而且有斗智斗勇的智力挑战;不仅有廉政建设的园地,也有丰富干警业余生活的午间影院;不仅有体现民主的干警建议,而且有供干警游戏的家庭农场,院里组织的重要活动,我们都摄像后输入到网上。为了防止在干警中出现上班时间玩电脑、打游戏的倾向,我们建立了数字化爱民法院操作规则,健全了各类版块职责职能,完善了娱乐版块的使用规则,设置了金钱值、魅力值和经验值等激励措施,把信息化建设引上了健康轨道。
三、制约和影响法院信息化建设的一些问题近年来,法院的信息化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为提高审判效率和增加审判工作透明度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取得成绩和进展的同时,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也逐步显现出来。
一是对信息化建设缺乏理性认识。一些法院的信息化建设方案非常宏观,功能、效益设计得非常大,非常全面,可是实际效果却不尽如人意,往往会出现巨大的投资和与之不相适应的、相对比较薄弱的信息化应用之间的矛盾。这些总体性的框架建设,项目涉及面铺得很大,却事事做不深透。信息化建设需要的是求真务实地推进。
二是形成信息孤岛。由于法院信息化建设是在不同地区中分别进行的,没有统一的战略规划,各法院之间相互封闭,相当一部分已建成的法院信息化网络模式不统一,这些独立的、异构的、封闭的系统使得彼此之间难以实现互联互通,从而成为一个个“信息孤岛”。信息孤岛使得各法院之间的各种系统难以兼容,信息资源难以共享,相互封闭、互不相通,不仅浪费了大量的财力和时间,而且大量的信息资源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缺乏法院信息化建设的统一标准,是产生这些“信息孤岛”的主要原因。
三是产生数字鸿沟。数字鸿沟是一个普遍性的世界现象,由于经济水平的差距和区域特色的不同,我国城乡差距明显,沿海和内地的地区差距显著,某些落后地区刚刚解决温饱问题,数字鸿沟出现不可避免。对此,我们建议最高法院及省高级法院应积极推动整体信息化建设,解决因为地域、经济条件等客观因素导致的数字鸿沟问题,尽力满足欠发达地区对信息技术的需要。
四是信息化应用不到位。在法院信息化建设中,“重开发,轻应用;重硬件,轻软件;重管理,轻服务”的现象比较普遍。尤其是重网络建设、轻审判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应用的问题比较突出。在一些法院网站上,只介绍法律法规、联络方式等静态信息,新闻发布占据主要地位。而为公众带来更多价值的在线服务寥寥无几,这会形成“有路无车”、 “有电子无内容”的尴尬局面。需要利用电子化手段,加快法院信息资源的开发、集成与整合,建立健全基础性、战略性的法院数据库。从一定意义上讲,充实实在的法院信息是信息化建设成败的关键。
五是复合型人材严重短缺。缺乏懂法律、懂网络和懂管理的复合人材。法院的计算机专业人员,大多是计算专业毕业的,普遍缺乏法律知识,普遍缺乏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认识,缺乏法院管理的知识和能力,更不能有效地实现领导的管理意图。因而很多仅能起到对网络进行维护、硬件进行维修、故障进行排除,缺乏将网络技术、法律和法院管理有机联结起来的复合型网络技术管理人员。
四、下一步法院信息化建设的建议 法院信息化建设是提升法院工作层次,提高法院管理档次的唯一途径。法院现代化管理是法院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实现传统管理向现代管理的一场革命。
1、保障措施
人民法院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在建设过程中,必须制定有效的保障措施,使这项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
(一)增设机构,充实人员。为保证信息化建设顺利进行,各级人民法院应增设信息化专门机构,有专门的技术队伍。这就需要最高法院协调和解决机构和编制问题。
(二)增设法官信息学院。随着法官职业化建设进程的加快,法官学习培训应增设信息化应用和网管人员的培训。要结合人民法院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和应用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对不同应用层次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开展培训,争取用三至五年时间形成一支高素质的管理和技术队伍。
(三)制定运行信息化的相关制度和程序。应由最高法院制定全国统一的运行信息化工作的制度和程序。包括上下级法院之间的运行程序、法院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运行程序,应该形成一整套运行的规定和制度,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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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标准
坚持“四统一”原则。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软件。计算机网络管理与人管理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其标准和规范的统一。如果不统一,上下级法院就联不起来,网络就无法正常运行,信息资源就不能最大限度的得到共享和处理,就达不到信息化建设的根本目的。
(一)硬件标准。信息化建设本身是一项浩大的系统工程,要求相当数额的资金投入。降低建设成本是实施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如果大量的投资,产生不了管理效益和法律效果,那就失去了建立信息化的实际意义。针对全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情况的不同,结合四级法院的信息化管理职能,制定不同的网络硬件建设标准。以避免现在一个地区的两个法院硬件标准都不一样的情况,以最小的投入获最大的效益。
(二)软件标准。人民法院的信息化建设,要按照统一的规划要求,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以审判流程管理为中心,以审判信息及其他法院工作信息为重点,构建法院系统统一的信息化网络。要通过局域网的建设和应用,推进审判流程等信息管理软件的应用,不断地规范法院的各项工作。要加快审判信息等司法资源的合理整合,以适应法院改革的推进和审判工作发展的需要。目前,全国各地法院所采用的法院信息管理系统标准不尽相同,各软件开发商由于对法院管理及审判工作认识程度不同,开发制作的系统也就理所当然地存在差异。为此,最高法院应在全国范围统一技术标准,特别是审判业务管理系统应由最高法院牵头开发制作全国统一使用的软件系统,只不过在版本上略有不同,这样就可以避免了信息化建设中互不兼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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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支持信息化建设是法院物质装备建设之一,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在局域网建成后,对网络的维护以及易耗品等的开支,都需要强有力的资金做后盾。然而,基层法院经费本来就紧张,要在有限的经费中拿出钱来用于网络建设存在相当大的困难,这也造成了部分法院对信息化建设的前景、作用失去信心。最高法院应争取政法专向资金,每年对信息化建设进行投入和改造。这样基层法院也就容易与地方财政进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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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 法院的信息化不同于电子商务,它涉及到很多审判工作的重要内容,其中有些内容甚至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在系统安全方面面临着多种威胁与挑战。因此,法院的信息化建设在安全性方面有着很高的要求。由于各法院在信息化建设中,技术水平不平衡,管理手段有差别,所以很容易出现安全方面的漏洞。虽然国家信息主管部门有相关的要求,其中内网与外网之间采用物理方式隔离,外网与互联网之间采用逻辑方式隔离。之所以不惜成本对内、外网采用物理方式隔离,主要还是考虑要将安全隐患降到最低。为了确保网络安全,一般都要布两套线、安装两套网络设备、购买两套服务器。但是还有很大部分的法院对网络安全问题还没有足够的认识,最高法院应针对法院系统的特点制定法院网络安全标准,把安全放在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位置。
肖扬院长曾提出:“积极推进办公信息化建设,按照建有所值、物尽其用、务求实效的要求,充分运用以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为中心的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办公现代化水平。” 加快法院系统的信息化建设,这是审判工作和法院其他工作深入发展的需要,也是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和实现“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的需要。在探索审判数字化管理模式,建立现代法院的道路上,我们将会继续努力拼搏,为法院的改革和全面工作开展提供创新的手段、平台和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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