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已参加25项国际人权条约
新华网北京4月13日电(记者谭浩 郭丽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3日发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指出,截至目前,中国已参加25项国际人权条约。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指出,中国完成《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二次履约报告,《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七、八期合并履约报告,《儿童权利公约》第三、四期合并履约报告,《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的首期履约报告,《儿童权利公约关于禁止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的任择议定书》最新履约情况,《残疾人权利公约》首期履约报告等撰写工作,并将报告提交相关条约机构审议。
行动计划说,中国已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将继续进行立法和司法、行政改革,使国内法更好地与公约规定相衔接,为尽早批约创造条件。认真履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努力做好《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中国法律制度相衔接的有关工作。
行动计划表示,2009―2010年,中国将继续认真履行已参加的国际人权条约规定的义务,倡导并积极参与国际人权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中国将认真履行条约义务,及时向相关条约机构提交履约报告,与条约机构开展建设性对话,并充分考虑条约机构提出的建议与意见,结合中国国情对合理可行的建议加以采纳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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