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律协发布2008-2011年工作纲要

作者:全国律协 来源:中国律师网 发布时间:2009-6-20 17:25:52 点击数:
导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  第七届全国律协为明确本届协会的工作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制定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2008-2011年工作纲要》,经第七届全国律协第三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

  第七届全国律协为明确本届协会的工作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制定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2008-2011年工作纲要》,经第七届全国律协第三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希望各地律协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二OO九年六月五日




  目 录

  序 言

  一、指导思想

  二、发展目标

  (一)律师队伍数量和质量实现新的突破
  (二)地方律师协会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
  (三)律师服务领域覆盖面更加宽广
  (四)律师行业规则体系进一步完善
  (五)律师执业环境明显改善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充分发挥律师工作的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加强律师行业规则建设,推进行业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三)大力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队伍素质
  (四)扎实有效推进律师协会组织建设
  (五)完善律师宣传与交流机制,强化律师宣传与交流工作
  (六)加强理论研究,促进行业的战略发展


  序 言

  2005~2008年,六届全国律协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律师队伍人数稳步快速增长,律师队伍素质显著提高,律师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突出。面对不断发展变化的国内外形势,在司法部党组和全国律协党组的领导下,通过全国广大会员的共同努力,律师事业持续较快发展,圆满完成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2005~2008年工作纲要》确定的主要发展目标。在落实过去三年工作纲要的实践中,广大律师充分展现了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服务者、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社会公平正义的保护者、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的本质属性,展现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时期我国律师队伍的时代风采。在服务经济社会建设的过程中,律师队伍和律师工作进一步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和信赖,得到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支持,律师队伍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这些都为我们进一步推动律师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面向未来,我们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

  未来三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律师事业进一步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时期,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存在严峻的挑战。

  党中央和中央领导同志非常关心和高度重视律师工作,我们具备推进律师行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有利条件。国民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全面学习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正在全国广泛开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正在引向纵深,一支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基本形成。

  在前进的道路上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些长期性深层次矛盾依然存在;日益发展变化的国内国际形势,特别是2008年爆发的全球金融危机,不断向律师工作提出新命题、新任务;行业工作的社会认知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律师执业环境需要继续改善。

  在战略机遇与矛盾凸显并存的关键时期,我们要有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强烈的忧患意识和宽广的世界眼光,准确把握我国律师事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立足科学发展,完善体制机制,全面加强律师行业建设,努力开创我国律师事业发展新局面,为今后十年乃至更长一段时期我国律师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努力把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事业推向前进。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促发展,以规范促建设,以培训促提高,以交流促合作,在司法部党组领导下,进一步凝聚广大会员的智慧和力量,全面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服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实现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始终坚持党对律师协会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和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贯彻党和国家的主张与律师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始终坚持律师协会工作的正确方向。

  --坚持律师行业工作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服务于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服务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切实完善行业管理。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大力完善行业管理体制、机制,不断丰富行业管理内容、改进行业管理方式,提高行业管理水平,通过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行业管理促进行业的发展。

  --坚持统筹兼顾。我国幅员辽阔、地区发展不平衡,在行业管理工作中不能搞“一刀切”,要充分考虑地域差异,实施分类指导。要贯彻落实司法部有关指示精神,切实增强统筹行业发展的能力,改进统筹发展的方法,增强统筹发展的效果。

  二、发展目标

  (一)律师队伍数量和质量实现新的突破。根据国家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的需求,进一步发展律师队伍数量,大力提高律师队伍质量,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二)律师服务领域覆盖面更加宽广。律师业务覆盖经济社会建设的各个领域,基本满足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法律服务需求。律师行业的社会声誉和社会地位进一步提高。

  (三)律师协会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深化律师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律师协会行业自律工作体制、机制,律师协会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得到新的提高。

  (四)律师行业规则体系进一步完善。研究并修改完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及时修改、制定行业管理规范、组织规范或业务指引,行业规则体系更加科学、健全和完善,切实推进律师行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五)律师执业环境明显改善。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的行业规范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秩序更加规范,行业评优表彰机制和惩戒机制更加健全,表彰先进、违规惩戒等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律师行业的社会公信力进一步提高。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充分发挥律师工作的职能作用,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1.充分发挥律师工作服务国家经济建设的职能作用。

  --为国家出台重大的经济决策及时提供法律意见,引导和推动律师为国家重大项目和工程的开发和建设服务。

  --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纲要》,推动律师工作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服务。

  --适应我国对外开放新形势的要求,大力拓展涉外法律服务领域。

  --引导律师为国家金融及投资体制改革服务。

  --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等提供法律服务,积极推动我国新农村建设。

  2.进一步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工作。

  --完善律师参政议政机制,为广大律师更好地参政议政,进一步发挥律师治国理政才能提供平台。

  --推动律师积极参与法律援助、环境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和农民工权益维护等公益活动。

  --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日常立法、修法,结合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选择立法上的重要问题,表达律师界的意见。

  3.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进一步完善律师参与诉讼工作机制,为律师更好地参与诉讼工作、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保证和条件。

  --规范和引导律师参与处理重大群体性纠纷,努力化解和疏导社会矛盾,依法维护社会稳定。

  --引导律师积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协助政府做好信访群众工作。

  --为政府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建言献策,促进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律师行业规则建设,推进行业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4. 切实做好律师协会章程修改工作。

  --研究《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修改工作。

  --建立地方律协章程审查制度,指导地方律师协会章程的制定。

  5. 加强行业规则体系理论研究,进一步健全行业规则体系。

  --加强行业规则体系理论研究,完善行规体系架构。

  --完善行业规则制定程序,提高制定行业规则的质量,维护行业规则的统一和尊严。

  --根据发展需要,及时制定并落实相关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规则。

  --加强对地方律师协会行业规则制定的指导,加强对全国律协行业规则实施的监督、指导。

  (三)大力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队伍素质

  6.坚持把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不动摇。

  --参与组织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突出抓好教育、实践两大环节,进一步增强律师做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观念,并切实贯彻到律师执业活动的全过程。

  --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广大律师头脑。进一步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引向深入,引导广大律师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积极履行律师协会在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基本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律师行业的全覆盖,积极探索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有效途径。

  7.切实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设。

  --做好《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学习宣传工作,通过规范律师执业活动,提高律师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

  --建立健全律师诚信执业的评价、监督机制,增强行业评价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推进律师行业的诚信建设。

  --深入开展律师文化建设,培育和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核心价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执业精神,进一步发挥律师文化的导向、凝聚和激励作用。

  8.加强律师教育培训和业务交流工作。

  --制定修改律师继续教育管理规范,加强律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建设。

  --继续开展示范性培训,充分发挥全国律协教育培训工作的前瞻性、权威性和指导性作用。

  --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青年律师的培训工作,发挥青年律师讲师团、青年律师论坛作用,帮助青年律师更快更好的成长发展。

  --继续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律师教育工作给予更大的政策支持。

  --以专业委员会为主导,通过会议、培训、刊物、网站等多种形式,搭建全国和地方、东部和西部,多渠道、多层次的业务交流平台。

  9.加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健全律师行业准入管理机制。

  --就律师协会实习管理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适时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指定教材》作适时修订。

  --加强对地方律师协会实习管理工作的指导。指导地方律师协会切实做好《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办法(试行)》、修订后《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的贯彻实施工作。

  10. 维护律师执业权益,改善律师执业环境,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

  --从立法执法等层面,为律师依法执业提供支持,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推动实现执业环境和执业条件的改善。

  --着力与人民法院、检察院建立协调机制,进一步规范和约束律师和司法人员关系。

  --健全律师行业惩戒体系,推动各级特别是地市级律师协会惩戒机构的建立,研究吸收法院、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参加惩戒机构。

  --完善惩戒工作规范,扎实做好违规惩戒工作,维护行业声誉。

  11.加强律师执业活动考核工作。

  --建立健全律师执业活动考核制度,制定与完善律师执业活动考核相关行业规则。

  --总结交流律师执业活动考核工作经验,指导地方律协开展好律师执业活动考核工作。

  (四)扎实有效推进律师协会组织建设

  12.在“两结合”管理体制下推进律师行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律师协会自律管理职能。

  --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机构的工作联系,完善工作沟通、协商机制。

  --配合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探索完善协会组织建设和运行机制,推动各级律师协会组织建设进一步发展。

  --加强协会的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范其组成、开展工作以及退出或更新机制,从组织上确保其职能得到充分发挥。

  --通过多种手段和方式,为律师协会的代表和理事开展工作提供支持和便利,规范和保障其依据法律和行业规则履行职责、行使权利,促进协会的民主管理制度建设。

  13.加强对地方律协建设的指导,促进各地律师事业的协调发展。

  --因地制宜,对地方律协建设进行分类指导。

  --加大对西部地区律师协会建设工作指导和帮助。

  --建立律师事业发展基金,支持欠发达地区的律师事业发展。

  14.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和谐型”的协会秘书处,改善秘书处工作条件、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依据司法部政治部批复的岗位设置方案,全面改革协会机关的人事制度,建立和完善激励、保障机制,增强活力,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对全国律协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进行改革。

  --组织筹措资金,为改善全国律协办公条件做准备。

  (五)完善律师宣传与交流机制,强化律师宣传与交流工作

  15.进一步完善律师宣传工作机制

  --建立全国律师行业宣传网络,充分挖掘律师行业宣传资源,发挥律师、律师事务所的开展律师宣传的基础作用,加大对地方律协宣传工作指导,形成律师宣传上下互动的良好氛围。

  --实行律师执业评价机制,完善行业评优工作,探索开展行业业务排名活动,定期对在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建设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进行奖励。

  --继续办好中国律师杂志、中国律师网,充分发挥其作为全国律协会刊和官方网站的作用。

  --继续办好中国律师论坛、中国青年律师论坛、律师辩论大赛等大型活动,广泛宣传律师工作成就,展示我国律师的良好风貌。

  16. 完善全国律协新闻发布制度。

  --根据需要,及时举办新闻发布活动,宣传全国律协在重大社会事件中的立场和态度,扩大律师界的影响。

  --完善全国律协机关接受新闻媒体采访的各项规定,规范全国律协有关机构和个人接受采访的行为,确保全国律协消息发布的准确、权威和严肃。

  17.进一步加大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力度。

  --加强与全国主要新闻媒体的交流与合作,建立左右联动的律师宣传网络。

  --与新闻媒体合作举办好有关律师的专题、专栏,拍摄反映律师题材的电视剧等项目。

  18.深化律师国际交流工作改革,充分发挥律协的民间外交作用,扩大中国律师的国际影响力。

  --进一步严格外事审批制度,重点加强与境外非政府组织交流与合作的管理。

  --加大参与国际律师组织活动的力度,鼓励、组织一批外语水平较高的律师积极参与国际律师组织,推荐优秀律师担任律师国际组织领导人。

  --继续拓展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律师协会之间的交流活动,做好代表团的接待和出访工作。

  19.继续做好律师境外考察、涉外培训工作,努力培养高素质人才,多渠道、多方位加快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

  --继续落实既定的培训、合作项目。

  --探索与外国及国际律师组织开展新的合作项目。

  20.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律师交流与合作

  --发挥民间优势,加强与香港两个律师会、澳门律师会之间的联系和合作;

  --促进与台湾律师及团体之间的交流,通过沟通和交流,实现两地律师协会交流正常化,为祖国和平统一作贡献。

  (六)加强理论研究,促进行业的战略发展

  21.加强律师行业发展战略调研,为行业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深入研究我国律师管理制度,研究律师业发展现状,总结经验,探寻促进律师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效手段和途径;

  --研究和借鉴国外律师行业管理制度,推进我国律师行业管理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对律师行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开展调研,包括律师执业权益保护、青年律师的生存与发展、律师文化建设、欠发达地区律师和基层律师、律师事务所的发展、会费问题、各级律师协会建设等问题,通过调研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改善律师执业环境,促进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我国律师事业正处在一个发展的重要时期。全国律师协会的全体会员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履责、创新发展、加强建设,把全国律协工作水平提高到一个新阶段,为实现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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