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科峰参加北京电视台节目录制--当网络照进现实
录制时间:
编 导:孙诺 主持人:王宁
嘉宾:遥博,北京人民广播电台,主持人
律师:王科峰,北京市律协著作权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高级会员
服务点:1、怎么正确使用人肉搜索。
法律点:1、人肉搜索不当,会承担法律责任。
2、对于管理人肉搜索的合理化建议。
争论点:人肉搜素的利弊,支持与否。
揭秘点:每个案件的进展。
开场白 |
主持人:非常看法,点亮一下,大家好,我是王宁。 如今,网络上涌现出的红人太多,谁都能随口说上,比如小胖,比如犀利哥,比如抡车男。前不久,一位姓 |
第一部分 |
小片一:谁说我是瞌睡哥 小片的最后一句解说词:但是,直到现在就连田樽吉自己也不知道,第一个发布自己手机号的网友,究竟是谁。 |
第二部分 |
演播室一 主持人:首先,我来介绍一下今天到场的嘉宾,我左边的是王科峰律师,我右边的是遥博。 自己就这样莫名其妙的被人肉搜索了,这个 遥博:(中心:列举人肉搜索的著名事件) 我印象最深的是两件事。一个是前几年,叫“碎玻璃渣子”的网民传出的一组虐猫视频的截图。当时引发了许多网友的愤慨,甚至有人直接悬赏人民币,发布宇宙通缉令,在网上人肉搜索这个女人,不到一个星期这个女的就被找出来了,最终这个人被单位解聘了。还有著名的“贾军鹏事件”,一夜之间一句“ 王科峰:(中心:相比传统的搜索方式,有何特点) 其实,人肉搜索(manpower search)这种网络搜索模式,就是利用现代的科技手段,把传统的网络信息搜索变成了人找人、人问人、人碰人等的一种网络社区活动。它把单调的信息查询,变成了“一人提问、八方回应”的这样一种互动的过程。可以说,人肉搜索更刺激、更生动一些。有人开玩笑说,人肉搜索,不求最好,但求最肉。用一句话来总结,人肉搜索就是充分动员网民力量,让每一个参与的网民都当福尔摩斯,最大可能的把某一个人或者某一件事的全部信息资料,公布在互联网上。 主持人:也正是因为信息的公开化与网友们强大的搜索能力,让一些被人肉的当事者们,深陷其中,甚至在忍无可忍时,他们也发起了反击。 |
第三部分 |
小片二:网络暴力第一案 小片的最后一句解说词:天涯论坛由于在被起诉前,就删除了相应的帖子和网友回复,尽到了监管义务,因此不构成对王菲的侵权。 |
第四部分 |
演播室二 主持人:媒体把这个案件称为“网络暴力第一案”,遥博,你是怎么看的? 遥博:(中心:网友之所以愤慨是因为他挑战了道德底线) 虽然事情的发展已经恶劣影响到当事人的现实生活了。但是我作为旁观者来看,首先我必须表态,我觉得这些讨伐当事人的网友们,是充满正义感的,道德觉悟还是挺高的,而且出现这样的结果,也并不是他们想造成的。之所以这起案件会引发这么大的轰动,就是因为当事人对爱情不忠,有婚外情行为。加之这个事情最终被一个深爱着他,并最终选择为此自杀的女人披露出来了,这更引起了网友们的愤慨。所以说,大多数被人肉搜索的当事人,都是因为道德上或者行为准则上有什么不妥,被公布出来以后,网友们无法接受,最后站出来伸张正义,主持公道的感觉。 王科峰:(中心:从主持正义到助纣为虐的演变过程) 但是,往往事情发展到这一步的时候,就已经不受个人的控制了。一方面,网友们发起的搜索队伍,会越来越壮大,即便是有人意识到这对当事人造成伤害了,但是照样会有新的网友加入到这个行列里来。另一方面,当事人已经没有隐私可保了,无论是自己还是家人,几乎所有的秘密都被暴露了,而且这些信息只会透露的越来越多。事实上,人肉搜索很多时候都会演变成“多数人的暴政”。这是因为人肉搜索很难摆脱从众行为,会很容易引起大量网友的偏激,谩骂,起哄,泄愤。这样一来,初衷是为了正义讨伐的人肉搜索,就会变成一场网络暴力,网络侵权。但是对人肉搜索这样一种新的社会现象,要想做出客观的评价,我们还是要全面的考虑它的积极作用和消极影响。 主持人:我们看到,虽然这场人肉搜索是由网友们发起的,但是最终承担责任的,是没有尽到义务的网站,大家会不会觉得网站有点儿冤? 王科峰:(中心:网站担责冤不冤?) 虽然从表面上看,庞大的网友群体是这起案件的直接侵权人,而网站作为一个新兴媒体,只是给这种行为提供了一个平台,一个载体,但是网站作为一个网络服务提供者来说,在我国是受到法律规制的,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的规定,网站不得发布或传播侮辱、诽谤,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如果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站,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否则,就构成帮助侵权或代位侵权。我想在这儿提醒网站的经营者,千万不要认为网友们在自己网站上发起人肉搜索的活动,与自己无关,甚至觉得这样能增加点击率沾沾自喜。一旦网友利用您的网站侵害到别人的权益时,网站处理不当,也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主持人:在网络暴力第一案中,判决结果看似有输有赢,但事实上,当事者的生活被搅的一塌糊涂,网友们的初衷也背道而驰,相关网站也要承担相应责任。难道,人肉搜索,就真的一无是处吗? |
第五部分 |
小片三:网上抓骗子 小片的最后一句解说词:现在, |
第六部分 |
演播室三 主持人:我首先想问王律师, 王科峰:(中心:“私人通缉令“合法吗?) 首先要明确的是,这个肯定不是通缉令。通缉令是公安机关发布的,是用来缉捕在逃人犯的法律文书,它适用的对象是逃跑的而需要抓捕的犯罪嫌疑人和罪犯。至 遥博:(中心:力挺人肉搜索好处多多的事例) 没错,我觉得人肉搜索的积极意义还是挺大的。汶川地震的寻亲,
当时就是通过人肉搜索,让很多在灾后和家人失去联系的人们,
又重新联系上了自己的亲人。还有很多人,在毕业多年之后,
想组织老同学聚会,也是通过人肉搜索,找齐了当年的老同学。
我觉得只要把握好这个分寸,不侵犯他人隐私,不逾越法律界限,
网络的力量还是挺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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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语 |
主持人:曾经听过这样一句话:“如果你爱他,把他放到人肉引擎上去,你很快就会知道他的一切;如果你恨他,把他放到人肉引擎上去,因为那里是地狱。”“人肉搜索”既可以成为舆论监督、惩恶扬善的重要力量,也可能由于无边界的肆意公开他人隐私而引发网络暴力。简而言之,对于“人肉搜索”的使用,应该合情合理合法。 感谢您收看今天的非常看法,点亮一下,我是王宁,欢迎您明天同一时间继续收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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