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届中央领导机构产生纪实
根据党章有关规定,党的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
按照什么原则、什么标准组成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胡锦涛同志先后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中央政治局会议进行了认真研究。 中央提出,要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把政治上坚定、党性原则强、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领导能力突出、作风上过硬、廉洁自律、党内外形象好的同志选进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
按照这一原则,中央提出了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组成人选的标准条件:
——政治坚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领导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有正确的政绩观,工作业绩突出,党员和群众拥护。
——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善于团结同志,相容性好,自觉维护中央领导集体的团结统一。
——党性原则强,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过硬,廉洁自律,在党内外有良好形象。
这些明确具体的标准条件,为酝酿产生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提供了重要依据。
党的十六大,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领导下,顺利实现了党和国家高层领导的新老交替和平稳过渡,积累了重要经验。党的十七大,对新提名为中央政治局组成人员预备人选进行了民主推荐,在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产生机制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2012年5月,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党员领导干部会议,就可新提名为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组成人员预备人选进行民主推荐。同时,就可新提名为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预备人选也进行了民主推荐。搞好这次民主推荐,是保证党的十八大顺利产生一个反映全党意愿、得到党内外公认、坚强有力团结统一的中央领导集体的重要基础。 通过民主推荐,一些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进入选拔视野,使可新提名为中央政治局组成人员预备人选具有较好的基础。
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统筹考虑,中央根据民主推荐的结果、组织考察的情况和班子结构的需要,就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的组成方案反复进行酝酿,多次听取意见,提出了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人选建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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