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生活政治的“顶层设计”

作者:吉林大学学者 孙兴杰 来源:金融时报中文网 发布时间:2012-11-26 16:39:03 点击数:
导读:中共“十八大”已经落下帷幕,新的领导集体已经形成,权力的交接顺利完成。此次党代会吸引了世界各国媒体的关注与解读,中国与世界的关系正经历历史性的变革,中国的发展成为世界权力格局变迁的重要变量。变革与发展之…

中共“十八大”已经落下帷幕,新的领导集体已经形成,权力的交接顺利完成。此次党代会吸引了世界各国媒体的关注与解读,中国与世界的关系正经历历史性的变革,中国的发展成为世界权力格局变迁的重要变量。变革与发展之路需要辨明道路,需要顶层设计,但任何“设计”与承诺都需要扎根于生活政治,中国政治经济变革的逻辑与动力便系于此。

英国学者安东尼·吉登斯认为,生活政治是认同政治、选择政治。生活政治让宏大的政治叙事失去了合法性,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传统的纽带崩解,个人权利意识胜出。生活政治的时代,统一、崇高的意识形态系统失去了整合社会的能力,每个个体都有了多重身份,以个体身份而非僵化的集体身份界定各自的利益,“琐碎”的生活是碎片化的,也充满着选择。生活政治也是权利政治,充满了偶然性、戏剧性,而不像哈维尔所描绘的那种没有情节、没有时间变化、节奏一致的生活。

中国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尤其是最近十年来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生活政治时代已经来临。微博时代,信息的高墙土崩瓦解,密室政治已经不再可能,在网络提供的虚拟空间之中,每个人的权利诉求得以释放,权利意识在激荡中逐渐养成。每个人更关注自身或者身边的“小生活”甚于“大政治”。在人民网强国社区的网络调查中,十个议题中,网民最不关心的是外交,而最关心的三件事情则是:民主政治、反腐倡廉、社会民生。这些都是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而最近三十年最为执政党津津乐道的经济发展则排在了第四位。

无论是“老路”、“邪路”的判定,还是“五位一体”的建设纲领,与生活政治之间多少有些“失焦”。基于权利而形成的权威将取代基于权力而成的权威,前者侧重协商性,而后者则依赖强制性。基于生活政治而进行政治经济的顶层设计,最终实现执政党合法性的重塑,可能隐含着中国变革的逻辑与动力。

知识的生产、传播与积累增强了每个人的反思能力,权威政治的基础遭到腐蚀,任何权威都不再是“毋庸置疑”的。权威的来源从强制或者暴力变成了信任,而如何构建起积极有效的信任系统则成为政治合法性的关键所在。信任,意味着跨时空调整社会关系的手段,也是跨时空配置资源的能力。信任需要一种责任体系,只有处于一种健全的责任体系之中,信任才是可靠的。

11月15日习近平在常委的见面会的演说受到国内外媒体的好评,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非常平实。口语化的表达多了些生活气息,少了些官僚气味。在短短1500字的讲话中,“责任”二字被提到了10次之多,如果给这篇“就职演说”加一个题目的话,可以称之为“论责任”。首要的责任是担负起民族复兴的责任,这是一种历史责任论的阐释。其次是对人民的责任,核心就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什么算是美好生活呢?“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还有下一代的美好生活:“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这种非常具体的说明能够引起听众的共鸣,毕竟这些都是每个人日常生活所期望或者所忧虑的。

美好的生活而不是GDP才是值得追求的目标,毫无疑问,在过去三十年中,中国的GDP翻倍增长,也是执政党合法性的来源。然而,GDP的增长未必是真正的发展,财富的增殖与国民的美好生活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GDP主义带来的环境污染、资源浪费、贫富分化都在威胁着美好生活的实现。习近平所说的“决不会躺在过去的功劳簿上”,并非不只是一种表态,更是对现实情势的判断。GDP曾经是功劳簿上浓墨重彩的一笔,但是生活政治时代GDP主义失去了昔日的位置。在十八大报告中,胡锦涛强调发展是硬道理,同时提出国民收入在2020年倍增的计划,GDP的增长必须给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政治合法性的来源悄然发生变化,公平正义的财富分配将成为“绩效”的核心。

从GDP的增长到财富的分配是政治经济转型的惊险一跃。中国的人均GDP已经超过5000美元,进入中等收入国家的行列。多数国家在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之后便跌入了“陷阱”,分配要比增长更困难。达到中等收入行列之后,分配成为增长的动力,一方面财富的公平分配能够激活国内市场,为经济增长创造新的需求;另一方面公平分配意味着制度的调整与变革,个人的权利需要得到充分保障,激发个体的创新能力,推动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与升级。“中等收入陷阱”既是一种路径依赖,也是合法性重塑的失败,延续既有的增长模式会是政治非法性慢慢耗竭,进而引发政治动荡。

在18大之前,学界与政界都在探讨“顶层设计”的问题,“顶层设计”是政治经济制度变革的代名词,也是合法性再造的有效途径。不少学者认为,中国增长的“人口红利”即将结束,需要释放“制度红利”。“制度红利”的背后是制度的落后性,正因为落后才有变革的空间,制度是规则、规范、决策程序的系统,如果没有良好的制度,潜规则就会盛行,“贪污腐败、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就会严重起来,“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基于生活政治的变革,任何信任或者合法性都不再是“天然”形成的,法治提供了一种合法性或者政治信任生成的框架。法治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基石,“权在法下”的理念为宪政国家的建设开辟了道路。胡锦涛在18大报告中提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将法治视为一种价值而非一种手段,才能真正推动法治政府的建设。

权利与法治相互推进,良性互动,没有权利意识的觉醒,法治便失去了根基;没有法治,权利便为权力所践踏。权利,意味着主体具有自我治理的资格与能力,也是个体自主与自由的保障,财产、生命、言论的权利得到法律保障之后,权力的运行才可能透明化,才可能阳光化。法治的真谛在于规制与规范政府,政府权力的过渡膨胀与延伸会造成政府“失能”与“异化”,因此,要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厘清政府与市场、社会之间的关系,而法治则是仲裁者。

基于权利平等的法治才能打破垄断,实现要素的自由流动,无论信贷、土地还是劳动力进入价格系统,通过市场进行配置。预算公开透明、司法独立、协商民主才可能突破“中等收入陷阱”。这样的发展才是硬道理,万类霜天竞自由之后的生活才有可能变得美好。

(注:作者是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本文编辑刘波bo.liu@ftchines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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