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费与知识产权

作者:许锡良 来源:博客 发布时间:2013-10-17 21:54:58 点击数:
导读:我一直有一个梦想,就是有一天我能够靠自己的文字谋求一个独立的生活,其实,在西方早就有大量的靠文字养活自己的作家与学者。可是,这样的梦想在中国要得到实现可能是在有生之年对我来说都是不太可能的了。在中国自古…

我一直有一个梦想,就是有一天我能够靠自己的文字谋求一个独立的生活,其实,在西方早就有大量的靠文字养活自己的作家与学者。可是,这样的梦想在中国要得到实现可能是在有生之年对我来说都是不太可能的了。

 

在中国自古以来有一句话,叫“穷文富武”,意思是文化人天生的就是穷命,而练武的却能够发家致富,即使作一个保镖,也会有用武之地。但是写文字的人,常常无处领取稿费。因为,在中国自古读书人的价值要得到实现,就得靠“学得文武艺,货于帝王家”,除科举取仕一条路之外,是没有独立的价值的。毛泽东后来将知识分子定为“皮之毛”,工农大众是皮,知识分子只是毛,说“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其实,中国自古以来,读书人就没有独立的价值,这一点是肯定的。即使如神话传说一般的诸葛亮,也是一边读书,一边耕种,一边耐心等待有人相中自己、利用自己。一个文人,读了书,知文识字,但是,生活的物质条件与社会地位要靠皇家来赏识,才会有一碗饭吃,才可能锦衣玉食,过上好生活。毛泽东只不过是将传统文人对皇权的依附改成对工农大众的依附,说法不一样,其本质是一样的。其实,工农大众只是毛泽东的旗号,实质上依附的仍然是毛皇帝,而不可能是什么工农大众。其实,真正的知识文人的命运并不必然如此,这是因为缺乏真正的商业社会与市场经济的结果。

 

在中国传统社会,读书人要混一口饭吃,就必须投靠权贵,或者投奔革命造反,随时等待被起用。在这里是没有什么知识产权的。到中国的“文革”时期,干脆连稿费制度都取消了。毛泽东认为,一个人写文章,还要稿费,这纯粹是剥削阶级的思想。写文章的人一不流汗,二不流血,三不出力,仅凭写几个文字就拿稿费,是不合情理的。因为,写文章的人当时并不能够算劳动人民,自然而然写文章也就不能够算是一种劳动。不要说写文章不算劳动,就是在实验室里搞科研实验的科学家也不能够算劳动人民。那个时候,没有体力与脑力劳动的区分。一切劳动都要以工农大众的体力劳动为标准来判断。

 

毛泽东自己的文章也有不少不是他亲手动笔写的。在延安时期,他的几大秘书如陈伯达、胡乔木、康生等即几大理论家,几乎就是他雇佣的枪手。“文革”时毛泽东多次讲过,他不赞成拿稿费,认为拿稿费毫无道理,是资产阶段剥削阶级的腐朽生活。可是,他自己从来没有真正拒绝过拿稿费。作为一个国家最高领导人,在“文革”时短短的数年时间里,《毛泽东选集》与《毛主席语录》的发行量已经超过近二千年时间里出版的《圣经》总量。并且要做到人手几册。以这种方式出版发行,并且拿稿费,那确实是最具有优势的垄断式的稿费。毛泽东取消普遍存在的稿费制度,然而因为毛泽东的特殊地位,没有任何出版社或报社敢于停付毛泽东的稿费。结果,到1967年,他的稿费收入已达数百万元之巨。对自己账上的天文数字和各地抢着为自己修建别墅之类的事情,他有时也会装模作样地说说,但并不特别在意,反而是听之任之。很明显,毛泽东所谓的反特权实际上是假的,因为,党的高度集权制使他成为党和国家里惟一享有最高特权的人。他的这种特权地位,正是建立在一种金字塔式的等级制之上的。毛泽东实际上根本就离不开这种特权地位。因为权利不平等,特别是计划体制之下,各种机会被垄断,所谓分配公平就只能是一句空话。

 

从传统的皇权到后来的计划体制,其实都不可能有真正的知识产权,因此,这个社会的文人学者要想靠稿费生存的可能性也几乎是不存在的。因为,思想文化市场被取消了。所有的人文学者都必须按照规定的路子去生活,否则,由“不劳者不得食”,就会发展到“不服从者不得劳”,也就是等于直接饿死。更何况,中国一直是一个思想知识被控制得很死的社会。专制统治本身就是靠愚民得以实现。如果这个社会有人能够靠思想、靠知识,靠智慧获得生存立足之地,那么,思想知识的垄断局面必然要被打破。这也是从皇权到计划体制都不容忍有什么稿费市场的存在的根本原因就在这里。

 

改革开放之后,中国虽然恢复了稿费制度,但是,稿费被定得低廉得几乎难以养家糊口,实质上稿费仍然不是真正的思想知识市场的产物,而是一种象征性的补贴费,因为思想知识的垄断局面仍然得到有效保护。到目前为止仍然是这样的。办一份报刊杂志,在核算成本的时候,稿费常常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只需要考虑编辑费、印刷费与发行费等。许多报刊杂志用文章都不付稿费。即使付稿费,也是象征性的一点点。这与欧美国家的情形大不相同。说到底,在中国知识产权意识与思想知识市场仍然没有能够形成。极少有人能够靠做专栏作家、专职作家与专职的自由学者谋生。在中国,不知道一种创意,一种见识,一篇美文,都是属于知识产权,与发明专利同样具有知识产权价值。享用的人必须为此付出费用。所谓市场经济,其实是包括了一切满足社会各种需求的服务与产品,这些都是要计入生产成本的。因为这些产品凝聚了生产者的心血与智慧。一个社会除了公益事业提供的产品外,任何产品都需要付费才能够使用。这就是知识产权概念。否则,也是一种偷窃行为。思想知识艺术创造上的剽窃,其实比日常生活中偷窃有形的财产性质更为严重。在欧美国家,对知识产权的侵权所受到的惩罚远比日常生活中的偷盗行为要严重得多。科研造假甚至会触犯刑律,成为刑事罪犯。

 

应该承认,知识产权概念是商业社会与市场经济条件下才会有的,传统农业社会无所知识产权。因为,所有的人都是皇家奴才,连身家性命都不属于自己,劳动成果,特别是知识性的劳动成果怎么可能得到有效保护?

 

我们可以从儒家经典《论语》一书的成书过程就可以看出。传统农业社会是无所谓知识产权的。一部《论语》不足二万字。拼凑了一百多年,经历无数人的手笔加工增减,最后形成。作者不明,编者也不明,严重缺乏逻辑体系。不仅《论语》如此,几乎所有的儒家经典,都有作者不明的通病。比如《尚书》、《国语》、《礼记》等等的作者都不明了,成书了仍然是糊里糊涂的一笔糊涂帐。但是,再看看古希腊就不同了。苏格拉底虽然没有亲自撰写一部专著,但是,作为听课的学生的柏拉图都一一记载下来,而且声明那是苏格拉底说过的。同时,柏拉图的著作版权是清晰的。亚里斯多德的几乎每一部著作都标明了作者。甚至西方的大学里,不要说公开出版的著作,就是在教室里发表的演讲,在学术讨论会上的发言,都有知识产权保护。一个教授在讲到他人的观点而不声明他人的版权,被误认为是这个教授的时候,也属于剽窃。这种对知识产权的普遍尊重与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才使得西方的思想宝库极其丰富,创造发明层出不穷。这种尊重包括了为这种知识产权付出相应的稿酬。查西方古典著作,很少有中国式的伪作,绝大多数版权都是明晰的。而中国进入互联网时代之后,竟然还有远古时的伪作。炒作一个假偶像,然后再利用这个假偶像出版著作,以牟取暴利。而且这种商业行为竟然被绝大多数中国人认同。中国人对于商品、对于市场、对于知识产权的概念的含混到了什么程度由此可见一斑。重塑中国人的知识产权概念,才会有中国思想学术的真正繁荣。

 

2012年4月4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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