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执政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在法学所举行
2006年6月18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与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联合在法学所三楼举办依法执政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
研讨会开幕式由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研究员主持。国家行政学院副院长袁曙宏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孙国华教授在开幕式上致辞。
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马克思主义政党执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执政,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与会学者围绕依法执政的基本内涵、重大意义、基本原则、主要要求、依法执政的模式等问题展开了全面而深入的探讨。
依法执政既是一个法学问题也是一个党建理论的问题。与会学者认为,坚持和实行依法执政具有必然性和现实性,是时代的要求,是依法治国的核心。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党执政问题上的具体体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包含依法执政的内容;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与会者认为,实现依法执政的目标应该是分阶段分层次的,依法执政的具体内容,应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发展而不同,应当为依法行政设定一个阶段性目标;应分层次、区分中央和地方推进法治,通过体制创新和改革,来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从制度化、法制化、科学化等方面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围绕依法执政,形成的法律关系包括党和法的关系、党和政的关系、执政党和参政党的关系、党和人民的关系都需要深入研究。与会学者认为必须深入认识和掌握执政规律,按照执政规律去执政,党政关系是依法执政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与会学者还探讨了执政党与其他政党的关系、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规律、执政党执政行为法治化、德国政党政治的法治化以及对我国政党制度建设的意义等问题。
会议闭幕式由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副主任张恒山教授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刘海年研究员做了总结性发言。来自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近70位专家学者出席了此次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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