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障“保障性住房”

作者:聂玲 来源:中国法学网 发布时间:2010-4-19 17:06:12 点击数:
导读:4月10日,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初审合格家庭公示期正式结束,在为期15天的公示过程中,出现了不少奇怪的现象:例如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扎推出现,至少有299户初审通过者在政府部门工作,不少申请者甚至还…

 

 

4月10日,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初审合格家庭公示期正式结束,在为期15天的公示过程中,出现了不少奇怪的现象:例如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扎推出现,至少有299户初审通过者在政府部门工作,不少申请者甚至还拥有每平方米售价超过5万元的豪宅。据悉,在接到群众举报和舆论监督后,部分申请人已经自动退出申请。

面对高不可攀的房价,保障性住房对社会低收入群体而言无疑是“雪中送炭”。然而,初审名单中的不少申请者显然不符合低收入的条件,但是他们通过保障性住房制度的漏洞,使得这项本以“雪中送炭”为宗旨的政策变成了“锦上添花”的点缀,使人不得不对该政策的实施效果产生了疑问。

在这299名申请者中,一些申请者的家庭住址都位于著名的豪宅中,如此硬伤竟然通过层层审批进入初审,这至少指明当前的审核制度存在严重的问题。

据介绍,当前审核程序是先由社区工作站查验核实,经所在街道办复核后,再移交市住房保障机构,由其组织协调各区政府及公安、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收入、财产等状况进行核对。然而,身为复核者的深圳市香蜜湖街道办工作人员却表示,街道办作为基层单位,根本无法去银行调查申请人财产、去国土部门调查房产,“我们只能依赖申请人的诚信”。但是,在当前诚信机制尚未建立的情况下,在涉及利益时不从制度方面入手去构建和完善不合理的审查机制,反而寄希望于人的良知与诚信,这无异于缘木求鱼、南辕北辙。在利益面前,良知和诚信总是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在保障性住房的申请过程中,基于人的逐利本能,就难保有人利用各种不正当的甚至非法手段以达到自己的利益目的。因此,相比起虚无缥缈且不可靠的良知和诚信来说,制度虽然僵化刻板一些,但却可靠的多。当务之急,是完善我们的审查机制和惩罚机制,使那些不符合申请条件弄虚作假的人无法通过审核,并加大相关的处罚力度,使得那些不符合条件的人,不敢也不愿意再通过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来申请保障性住房,从而使得真正需要保障性住房的人有更多的机会享受到国家的福利。

世界上没有完美的制度,任何制度都是存在缺陷的,尤其对于新设计的制度,更需要通过实践中的不足来不断加以完善。由于保障性住房的名额分配直接关系到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实施效果,关系到政府的公信力和公共形象,这样一来,即使在通过审核的名单中出现的只是个别的不符合条件者,也会让人对此政策的效果产生根本性的怀疑。

因此,在今后的制度建设方面,我们应当提高审核过程的透明度和公开度,积极利用社会监督和媒体监督,加大力度推动保障性住房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从而实现其为低收入群体“雪中送炭”的目的。

上一篇:“强制搬迁前应先予补偿”可能是个伪命题 下一篇:新罗法院建立福建首家"调解超市"